工程造价鉴定是指依法取得有关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根据法律、法规和工程造价定额标准,计算确定工程价值,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那么,工程成本的评估方法是什么呢?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工程造价的鉴定方法有哪些?
1.鉴定工程可分为分部分工程、单位工程、单项工程,鉴定人应分别做好鉴定后总结。
2.鉴定人应重要根据鉴定项目的证据数据是否完整、充分、详细,优先考虑施工图预算(或工程量清单定价)。受证据限制的,可采用概算和估算方法进行鉴定。
3.鉴定人应当根据当事人的需要和有争议的项目列出鉴定意见,有利于委托人的判决或者裁决。
4.在鉴定过程中,鉴定人可以从技术专业的角度促使当事人就一些有争议的事项达成妥协意见。妥协意见应当形成书面文件,由当事人签字(盖章)核实。
5.在鉴定过程中,当事人之间的争议通过鉴定逐渐减少或趋于明确。当有和解协议意向时,鉴定人应从技术专业的角度促进当事人达成调解,并立即向客户报告,有利于纠纷的顺利解决。
工程造价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1.法律诉讼案件当事人的起诉状、答辩状、庭审记录或仲裁案件申请人、被申请人的申请书、答辩状;
2.相关技术专业工程项目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变更通知单、现场签证单、技术验证单、图纸审核记录;
3.当事人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协议、合同补充协议;
4.工程开工报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其他能证明材料实际情况的材料;
5.当事人认定的关键资料、机械设备采购、加工订单合同协议及其建设单位提供的建筑材料、机械设备清单;
6.工程预算、工程结算、财务资料;
7.招标项目中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8.调查询问记录,实地勘测日志;
9.经施工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年度施工进度计划日志;
10.当事人认定的其他涉及工程造价鉴定的照片、录音、录像等相关证据。